2021年1月1日,「九法归一」后的《民法典》正式实施。相应地,民法学的教研方式也面临变革。这不禁令人心生疑问:我们传统的学习方式还有效吗?常规的学习民法方法还有坚持下去的理由吗?下面让我们在重温梁慧星老师所倡导的以法律条文为中心的学习方法的同时,亦为屏幕前的诸位推荐一本以贯穿上述方法论为主线而编著的《民法典》工具书——《民法典实用速查手册:词条归类释义与典型案例》,供大家研习参阅之需。值此,本书编辑团队还特别推出了纸电同步的赠书活动,具体活动详情敬请滑至文末查阅。欢迎有意参与本期活动的诸位师友分享和转需之。
根据梁慧星老师《法律思维与学习方法》及其为《民法典实用速查手册:词条归类释义与典型案例》所做序言整理,略有删改。——编者注
第一种学习方法,即我们在法学院学习法律的方法。通过老师的课堂讲授和教科书的学习,目的是掌握一整套法律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这样的学习方法(教学方法)称为教义学的方法。这是大陆法系传统的方法。
第二种学习方法,即所谓案例教学(学习)方法。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归结到某个法律概念,最后归结到某个现行法律条文。
第三种学习方法,也是我所建议和提倡的一种学习方法,即以法律条文为中心的学习方法。
▣第一个要点是直接阅读、学习、记忆现行法律条文。但现行法律条文如此之多,《民法典》有1260个条文,难道对每个条文都能够记忆?当然不是。我们直接阅读、学习、记忆的是现行法律的基本条文、重要条文和常用条文。这样的法律条文,往往规定在“总则编”或者各编的“通则”“一般规定”部分。在记忆、掌握这部分条文的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需要,学习、记忆有关分编和具体规定中重要的、常用的条文。
▣第二个要点是理解、掌握法律条文的逻辑位置和与其他条文的逻辑关系。学习《合同法》第52条(《民法典》合同编不再保留相应条款,相关内容可参考《民法典》总则编第146条——编者注),一定要掌握第52条与第58条(《民法典》合同编不再保留相应条款,相关内容可参考《民法典》总则编第157条——编者注)之间的逻辑关系,第52条规定无效原因,第58条规定无效的法律后果,两条结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
通 过“词条归类”的方法,将有关联的几个法条整理归纳于相应法律概念之下,用概念统帅条文,构成概念与条文的体系,将有利于准确、有效地理解、解释和适用《民法典》。
▣第三个要点是通过阅读、学习、记忆法律条文,将立法、理论和实务贯串起来。这个条文叫什么概念,叫什么制度?要解决社会生活中的什么问题?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文?立法者参考的是哪一个立法例、哪一项司法解释规则、哪一个判例规则?它的立法目的是什么,是要保护谁、制裁谁?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如何分析?对于这个条文的理解和适用,最高法院做过什么样的解释,最高法院是否公布过相关指导案例、公报案例?都通过条文联系起来一体把握。
总之,建议大家采用第三种学习方法,即直接阅读记忆法律条文的方法,将自己的专业知识结构转换为现行法律条文体系,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和水准。
《民法典实用速查手册:词条归类释义与典型案例》一书的两位作者孙政、高云昊为梁慧星老师的学生,他们深入理解、贯彻梁慧星老师关于民法学习的第三种方法(即以法律条文为中心的学习方法)及其要点,针对《民法典》的体例,创作了本书。
▣创造性地提炼出264个「词条」,帮助读者建立法律条文的逻辑关系、掌握条文的逻辑位置,并通过思维导图的形式可视化地呈现。
赠书对象:全国法学院校教师及在读科班学子(本次活动仅限法学院师生参与,后续我们会举办针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读者的专场活动,敬请期待)。
赠书数量:《民法典实用速查手册:词条归类释义与典型案例》共300本电子书,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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